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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6-3 10:17:41 来源: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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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奉化市西坞外向科技园区开发建设,吸引海内外投资者来科技园区投资兴业,根据奉政(1999)第1号文件规定,对进园区投资企业制订如下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三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二免三减半”政策。
2、三资企业、奉化市外项目及科技型企业视投资规模、能耗效益、发展前景、社会效益等,在实际
上交地税部门的费额中适当给予补助。 上述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均先征收后返还的办法。 二、用地优惠政策: 三资企业、奉化市外项目及科技型企业视投资规模、能耗效益、发展前景、社会效益等,在地价上给予10%以内优惠。 三、减少收费项目: 切实减少园区内企业的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政府审批制度。除政府专项基金和基础配套费外,原则上不再收取其他各项规费。 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方便投资者和更好地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在减少审批项目、环节的同时,奉化市制订出台了一系列之有效管理服务制度,简介如下: 1、项目联合审批制度: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实行全过程限时承诺服务,做到“一幢办工、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一般项目从立项到发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警民联系点制度:奉化市是全国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县市,为使企业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生活环境,市公安局制订了警民联系点制度,对市重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由当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领导为联系人,负责企业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企业办理各种证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3、行政执法审报备案制度:规定对市重点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报批准,并以书面形式报经市经济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后实施。 4、重点项目领导挂钩服务制度:对上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市领导定专人挂钩服务,并成立项目协调服务小组,由规划、城建、环保、土管、工商及当地政府派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及时协调处理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5、外资领导党小组会议制度:市专门成立了外资工作协商领导党小组,由市长、工业副市长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计划发展局、建设局、外经贸委、招商局、工商局、财税局、规划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对外资及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订规划和政策,并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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