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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1-13 8:10:45 来源:奉化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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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张玉宝 通讯员 裘容杰)2009年度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缴费从11月15日开始,政策有适当调整。这是记者在昨天召开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2009年度我市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额仍为每人每年50元,缴费时间到12月15日止。相关政策将作如下调整:明年1月1日起,对住院分娩人员符合计划生育和妇女保健政策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实行定额补偿办法,每次定额补偿500元(低保户籍人口住院分娩享受奉人口计生[2006]13号救助政策的除外);在原有四种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视作住院费用进行报销的基础上,新增脑卒中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四种特殊病种;医疗救助时间由以前的每半年一次调整到每季度一次;明年将启用第二代合作医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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